國務院推廣77條試點措施!多項涉及建筑業!
2025/7/7 18:56:33 瀏覽數:7

根據通知,此次復制推廣的77條試點措施,涵蓋服務貿易、貨物貿易、數字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邊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風險防控等7個方面。其中,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推動電子提單等電子單據應用、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等34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推進電子支付跨境應用、鼓勵采信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結果、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有序推進政務數據開放、提升政府采購平臺數字化水平等43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全國。 通知指出,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先行先試,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驗,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志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其中,“最后一公里”解決方案、自動駕駛車輛上路測試、推進政府采購等多項措施涉及建筑業。 通知提及,鼓勵物流企業優化創新“最后一公里”配送解決方案,支持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自動化駕駛智能測試專用道;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和指定的其他采購實體,為了自身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需要,以合同方式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以及訂立“建設-運營-移交”合同和公共工程特許合同,適用相關復制推廣措施(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外);開展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或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采購人應設定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最后日期,一般應自資格預審文件發出之日起不少于25日,緊急情況下不少于10日。 通知要求,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用好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型開放試點經驗,因地制宜做好復制推廣工作,重點推進企業和群眾急需的試點舉措,在更大范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
來源: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