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制定《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管理規定》
2025/1/16 17:53:33 瀏覽數:248
本報訊 1月15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由國家安全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這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細化完善《反間諜法》配套制度的重要成果,是嚴格規范建審許可工作的重要依據,對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提升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共6章38條,包括總則、安全控制區域管理、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
《規定》嚴格在上位法賦權范圍內細化建審許可工作程序,注重與建設項目領域法律法規對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形成制度保障合力。
《規定》由國家安全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這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細化完善《反間諜法》配套制度的重要成果,是嚴格規范建審許可工作的重要依據,對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提升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共6章38條,包括總則、安全控制區域管理、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
《規定》嚴格在上位法賦權范圍內細化建審許可工作程序,注重與建設項目領域法律法規對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形成制度保障合力。
(宗 邊)
來源:中國建設報